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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-05-16 11:11 浏览:次 来源:

各二级学院:

根据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》(教高司函〔2018〕14号)和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报送工作的通知》(渝教办函〔2018〕126号)精神,为做好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报送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培育

以“兴趣驱动、自主实践、重在过程”为原则,鼓励学生开展创新、创业训练与实践。各高校要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,积极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市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,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“青年红色筑梦之旅”活动,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、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。

二、项目类型

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三类:

1.创新训练项目: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,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、研究项目实施、研究报告撰写、成果(学术)交流等工作。

2.创业训练项目: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,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、可行性研究、企业模拟运行、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。

3.创业实践项目: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,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,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,开展创业实践活动。

三、申报要求

1.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。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,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,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。

2.每个项目设项目负责人1人,项目创新团队原则上不超过5人,共同承担研究任务。每人只能参加1个项目。项目组必须选择1名相关学科的教师为指导教师,指导教师主要负责项目的指导、监督和管理。

3.申请市级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经费不得高于5000元,国家级的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经费不得高于2万元,国家级的创业实践项目不得高于10万元。

四、项目评审

1.项目评审遵守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。

2.申请人填写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》(附件1),一式三份,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报所在学院。

3.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选,主要审查项目的申报资格以及项目的可行性、创新性和已有的基础条件等,对项目提出具体意见,从中选出优秀项目报送学校。

4.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选,推荐国家级和市级项目进行上报。

5.立项项目名单及资助经费额度在重庆文理学院校园网上公布。

五、相关事项

1.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,广泛宣传,积极动员,认真组织。

2.各二级学院将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》(附件2)和推荐项目的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于5月11日上午下班前报送教学部实践教学科(恪勤楼215室),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:jxbsjk@cqwu.edu.cn

3.学校在5月12至13日组织校内专家评审,5月14日至5月16日在重庆文理学院校园网上公示,5月18日前登录“重庆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”(网址:********)完成在线填报《重庆市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》工作。

4.纸质材料应按要求排版,A4纸双面打印,装订规范。签字、盖章等信息完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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