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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参加成渝经济区创新创业联盟成立大会暨年会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-05-16 11:07 浏览:次 来源:


校内各单位:

根据学校部署和安排,成渝经济区创新创业联盟成立大会暨年会将于5月16日在红河校区举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

一、参会对象

科研平台相关人员、各学院分管创新创业工作领导、创新创业工作人员、学生代表。

二、会议时间

5月16日(星期三)上午8:30-11:00(开幕式)

下午14:30-17:40(主旨演讲、圆桌论坛)

三、会议地点

主会场:恪勤楼304学术报告厅;

分会场:星湖校区望湖楼第八阶梯教室;

红河校区A区  博文馆101;

红河校区B区  知行楼B601。

四、相关要求

1.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落实专人通知到参会人员按时参加,各学院指定一名带队老师,组织本学院学生一同进场,不得缺席。

2. 参会人员及数量要求

(1)主会场(恪勤楼304学术报告厅):红河校区各学院分管创新创业领导1名、创新创业工作人员1名、创新创业指导教师1名,学生代表12人,共计15人。

(2)红河校区B区知行楼B601分会场:外国语学院、材料与化工学院、机电工程学院、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各学生代表40人。

(3)红河校区A区博文馆101分会场:文化与传媒学院、数学与财经学院、软件工程学院、经济管理学院、公共管理学院、教育学院、体育学院、美术与设计学院、材料研究院、国际学院,各学院学生代表25人。

(4)星湖校区望湖楼第八阶梯教室分会场:林学与生命科学学院、旅游学院、音乐学院,各学院学生代表40人。

3.主会场所有参会人员须着正装,全天参会;分会场参会人员只参加下午会议。所有参会人员提前20分钟到场签到,并按指定地点指定区域入座,会议期间关闭通讯工具或调为静音状态,自觉遵守会场纪律。

4.各单位主会场参会人员回执表(见附件1),分会场负责人回执表(附件2)请于5月11日(星期五)上午12:00前发至电子邮箱1140298709@qq.com(不需报送纸质版)。

五、其他

1.愿意听取主旨演讲和圆桌论坛的师生可自行前往分会场。

2.主旨演讲和圆桌论坛部分嘉宾:

浙江大学党委学工部部长、创新创业学院院长邬小撑

四川大学创新创业指导中心主任吴迪

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联盟秘书长、厦门大学现代教育技术与实践训练中心主任谢火木

深圳大学创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陈一鸣

西安交通大学创新专家、MRS秋季会议分会主席、博士生导师胡忠强

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投资服务联盟副理事长、中关村天使百人会高校创业投资委员会主任    周洛宏

联系电话:49669635  联系人:辛凌宇

创新创业办公室

2018年5月9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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